在一個音樂噴泉設計方案研討會上,通常建設方提出的要求通常都是這樣的:先要能表現出當地的歷史文化,也要有時代氣息,表現出人們在新時代積極進取的精神面貌,要催人振奮,又能給游人以祥和安逸之感。要做到雅俗共賞,老少皆宜,提供不同年齡、文化層次觀賞者的審美。設計主題鮮明,勇于設計,不落俗套。要能表現出若干條的寓意,并能提供觀眾休閑娛樂的功能。
在音樂噴泉配曲上,噴泉可以與西方古典音樂、中國民樂、地方音樂、主旋律歌曲、民歌、流行音樂等融合。建設方通常還會提供一些世界上有名的噴泉供參考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這些噴泉作品沒有一個是符合甲方提出的這些標準的。這好比要一張面孔要同時具有兒童般活潑,少女般純真,少年的朝氣,成年人的沉穩,老年人的智慧。這張面孔只有大自然才有,遺憾的是連他也不可能隨音樂節奏而變化。這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,可悲的是建設方自己也知道。建設方也有自己的難處,眾口難調,他們擔心來自各方面的批評,各有各的難處。太多的責任導致了太不負責任,水花在這重重約束下,也如崩斷的琴弦,再也唱不出歡樂的歌;水那活潑可愛的自然天性被這重重繩索抹殺了;噴泉這高雅的景觀藝術,淪為了街頭點歌賣唱的歌手。